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计算机等设备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福建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为全省(厦门市除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置计算机、打印机、交换机,具体数量。为了做好各地的数量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设备分配标准,统筹安排、落实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具体名单(见附表3,请到南平卫生信息网www.npws。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于2011年1月24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林家俊,电话(传真):8859220
南平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