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省卫生监督所,省妇幼保健院。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8年9月5日印发 |
执法监督任务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要求及扣分原则 | 扣分原因 | 得分 |
1、向社会及目标人群宣传《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知识 | 5 | 1.工作计划中有《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宣传的相关内容,1分。 2.有宣传计划、总结,2分。 3.有统一的宣传材料:宣传画、宣传单等,2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 料、档案;录像、图片、报道等宣传资料。 | 1、有年度工作计划,在工作计划中有法律法规宣传的相关要求。 2、单项宣传活动要有计划、总结和统一的宣传资料。 3、缺少上述资料,扣相应分值,共5分,扣完为止,不扣负分。 | ||
2、建立完善的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 15 | 1.建立母婴保健监督执法公开办事制度、监督员管理制度及监督员守则,2分。 2.建立完整、可行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审批工作程序,4分。 3.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现场监督工作程序,1分。 4.建立母婴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程序,1分。 5.建立完整、可行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审批工作程序,3分。 6.建立托幼机构现场监督工作程序,1分。 7.建立托幼机构保健人员技术考核发证工作程序,1分。 | 查阅有关文件、材料、档案、工作场所等 | 1、应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监督员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审批工作程序,现场监督工作程序及技术人员考核发证程序, 3、建立健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程序, 4、对外公示举报电话,应有相应文件或媒体资料 5、缺少上述资料,扣相应分值,共15分,扣完为止,不扣负分。 |
执法监督任务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要求及扣分原则 | 扣分原因 | 得分 |
8.建立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程序,1分。 9.对外公示举报电话,1分 | ||||||
3、母婴保健监督队伍建设 | 10 | 1.独立设置母婴保健监督科室,4分。 2.与其他专业合署办公的,1分 3.无独立科室有两名以上专业人员负责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的,1分。 4.了解本地区母婴保健监督工作基本情况,母婴保健监督工作全面开展(有基本情况档案或文件),1分。 5.掌握辖区监督员基本情况,建立从事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的监督员管理档案,2分, 6.从事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的监督员必须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母婴保健监督工作培训,持证率为100%,2分 | 1.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 2、已成立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查其内部设置。 | 1、应加强母婴保健执法监督的队伍建设,成立卫生监督机构应设置独立的母婴保健监督科,没有条件独立设置的,可与其他专业合署办公,不能设置科室的最少应有2名专业人员负责母婴保健监督工作。 2、了解掌握本地区母婴保健监督工作情况和从事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的卫生监督员情况, 3、从事母婴保健监督的卫生监督员必须参加卫生厅统一组织的母婴保健监督培训获得卫生监督员证书,并且定期参加复训, 4、缺少上述资料,扣相应分值,共10分,扣完为止,不扣负分。 |
执法监督任务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要求及扣分原则 | 扣分原因 | 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