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财发〔2008〕487号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转发 医院 违规 配置 设备 通知
共印35份
卫生部关于天津市肿瘤医院等4家医院违反规定配置射波刀的通报
卫规财发〔200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按照我部的部署和要求,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装备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事件,维护安全稳定的医疗卫生秩序和卫生法制的权威,全国大型医用设备无序配置的不利局面已初步得到扭转。
但仍有
少数医疗机构无视制度规定,不经批准,
擅自装备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影响恶劣。现将天津市肿瘤医院、
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和山东鲁台医院装备使用射波刀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射波刀全称射波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为Cyberknife,也称赛博刀)是一种新型的全身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设备。根据《办法》规定,射波刀属于由卫生部审批配置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
2006年初天津市卫生局报请我部审批天津市肿瘤医院射波刀配置申请。在我部组织专家对射波刀技术进行研究、尚未批复同意配置的情况下,天津市肿瘤医院于2006年9月购买了射波刀,并投入使用。同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和上海市卫生局也分别向我部报送了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射波刀配置申请,两家医院都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于2007年先后购置了射波刀。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射波刀已投入使用。另外,山东鲁台医院未履行申报程序,于2006年10月购买射波刀并投入使用。
天津市肿瘤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和山东鲁台医院4家医院置卫生部门的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规,在没有获得我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装备射波刀,严重扰乱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秩序,存在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损害患者利益,是典型的违纪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现予全国通报批评。
根据《办法》规定,我部已责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措施,严肃查处4家医院。目前4台射波刀设备已被封存,4家医院作出了深刻检查,医院主要领导或有关责任人已接受调离岗位等纪律处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出发,严格依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不履行监管职责的,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浙江省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规定配置伽玛刀有关问题的通报》(
卫办发〔2007〕297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排查处理违规采购与装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紧急通知》(
卫办规财发〔2008〕42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继续做好违规装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清查工作,坚决杜绝医疗机构
盲目追求高精尖医疗设备、违规装备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现象,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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