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黑龙江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关于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黑卫科便函〔2009〕18号,2009.3.9)
来源:黑龙江卫生厅 更新:2013/7/8 字体:
黑龙江省卫生
黑卫科便函〔2009〕18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09年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省药监局,高等医学院校,厅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08年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继续组织实施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现将2009年LPT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专业,预防专业等。
(三)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报考范围
(一)中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河北省卫生考试网: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
 余桃医药卫生人才网:余姚市人事局余姚市卫
 镇江人才卫生网: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巴州区卫生人才网:关于领取2012年护士执业
 遂宁市卫生网: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开展
 龙岩市医考中心:有关2014年度市直医疗卫生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