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政发〔2009〕299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责任,2009年我厅确定为行政执法问效年。制定了《黑龙江省卫生厅2009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暨行政执法问效年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对中、省直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用考核目标
2、黑龙江省卫生厅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
3、黑龙江省卫生厅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分解表
二○○九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执法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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