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疾便函〔2009〕163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274号)转发为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握和用好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这个重要契机,结合今年在我省开展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自查工作,积极向政府汇报免疫规划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要在政府领导下,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沟通,落实免疫经费。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媒体沟通,紧紧围绕“及时接种疫苗,人人享有健康”的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接种宣传活动计划,在4月25日前后一周时间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同时,各地要在4月25日当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营造气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免疫规划工作。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5月15日前将本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形式报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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