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农发〔2009〕358号
各有关市(行署)卫生局:
为了及时、准确评价各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实施情况,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各地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切实发挥项目对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积极作用。根据《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黑卫农发〔2009〕130号)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情况
项目启动时间、支援队员到位时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督导、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等情况。
(二)支援单位及支援人员项目开展情况
1、支援人员考勤情况:支援队员的支援时间是否达到1年,工作时间是否按时到岗。
2、 开展医疗工作情况:包括诊疗病人人次、手术(接产)人次、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或参加(主持)会诊病人人次、巡回医疗次数和范围、帮助制定或规范医院工作制度等。
3.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情况:开展健康教育情况、开展相关
流行病学调查、提供预防保健服务等情况。
(三)项目取得的成效
受援卫生院服务能力提高情况:包括门诊就诊人数增长率,住院人数增长率,经济效益变化情况;农民就医费用变化情况;受援卫生院对支援队员的评价等。
(四)支援队员相关待遇落实情况
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查原始票据、账目、文件)。
(五)其他
项目实施中好的做法和创新之处,医疗队员的先进事迹。
二、评估方式
(一)听取汇报
听取市、县卫生局、支援单位、受援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
通过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支援队员代表、受援单位代表,受援地区群众代表座谈,了解项目进展,发现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走访受益群众。
(三)查阅资料
包括相关会议记录、考勤统计表、简报、督导记录、原始票据、账目及有关制度文件等。
(四)现场督查
赴受援乡镇卫生院实地检查项目开展情况。对市、县卫生局、支援单位进行检查。
(五)填写调查表及访谈纪录
附件1-附件3。
三、人员和日程安排
附件4-附件5。
附件:1.乡镇卫生院受援前后服务能力对比表
2.支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
3.访谈(受援卫生院院长、支援机构管理人员、支援队员)提纲
4. 人员安排
5. 日程安排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