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急发〔2009〕484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期间
反恐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厅直(管)有关单位,省级反恐怖工作专家:
根据省反恐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庆安保反恐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黑反恐办发〔2009〕10号)要求,在国庆期间恐怖事件应急处置中卫生系统承担的现场医疗救护,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和应急药品、疫苗、设备储备等工作任务,结合现阶段我省反恐怖工作的需要,现将国庆期间反恐卫生应急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预案体系建设
各有关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反恐怖工作预案》(黑卫急发〔2009〕450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所承担的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国庆期间反恐医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确定定点医院
省卫生厅确定省医院、省中毒抢救中心(省二院)、省传染病院、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为国庆期间省级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定点收治医院。国庆期间,各定点医院要加强急诊值班力量,做好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开通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每所指定医院预留5%的床位,作为国庆期间反恐应急储备。各定点医院要安排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迅速接诊伤病员,做好伤病员的登记、报告、救治工作的准备。注意作好经费清单和保险理赔时所需医疗证明等。
三、组建反恐卫生应急队伍
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急救中心、省医院、省中毒抢救中心、省传染病院、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哈尔滨市中心血站等单位做为卫生系统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省级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建反恐卫生应急队伍和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
(一)反恐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由国庆期间省级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定点收治医院和省急救中心组建应急队伍。每所医院组建2支、每支队伍由10人组成。每所医院配备救护车1台,并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
省急救中心组织反恐应急救护队伍10支,每支队伍由医护人员、司机和救护车组成。
(二)反恐应急疾病控制队伍由省疾控中心组建。省疾控中心组建4支队伍,每只队伍由10人组成。
(三)反恐应急卫生监督队伍由省卫生监督所组建。省卫生监督所组建4支,每支队伍由5人组成。
(四)哈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负责做好血液储备工作。
各支反恐卫生应急队伍要保持良好战斗状态,此文下发之日起要进入备勤状态,加强值班,强化训练,适应反恐工作需要;9月21日至10月10日,进入临战状态。备勤和临战期间,各支反恐应急队伍务必安排好备勤,值班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的领导、联络员、专家要24小时待命,装备、物资要随时启用。所有人员均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等候省反恐办下达的应急处置命令。
以上各成员单位,务必于2009年9月13日前将本单位确定的负责国庆期间反恐工作的主管领导、联络员、每支应急队队长姓名及联络方式报省卫生厅应急办。
四、强化卫生应急队伍训练
各单位要制定专业队伍训练演练计划,开展有针对性训练和演练,增强反恐怖应急意识,提高专业素质,确保一旦发生恐怖事件,能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联得上、协同好、打得赢。同时,进一步加强装备和物资保障,做好技术、设备、应急药品等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保持应急装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强化人装结合,为及时、高效处置恐怖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九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赵海滨 85971121 13359512610
徐淑贤 85980551 13946039669
传 真:85980551
主题词:卫生 反恐 应急 通知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省反恐办。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印发 |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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