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办发〔2009〕488号
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
卫生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厅直属(管)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部署,为确保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现就做好当前的卫生信访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排查、疏理和备案报告工作
自今年6月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在8月份召开的全省卫生信访工作会议后,各地都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疏理确认了一些与社会和谐稳定不相适应的重点问题,重点案例和人员,尤其是对在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有可能形成的群体性上访和进京的非正常上访案件都进行了重点排查,对此各地各单位要形成具体的书面材料和报表,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于9月2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信访办备案。
二、抓紧做好重点信访案件的处理和稳控工作
根据对本地本单位排查、疏理情况,对有可能在近期越级到省或进京上访、闹访的重点案件和人员,都要坚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包案、落实相应措施,逐一化解和依法处理。一定要花大力气集中化解一批久托不决的信访问题。对于暂时还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和多次越级上访等历史积案,也要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稳控工作。
三、制订预案,组成应急处置工作专门班子
按照卫生部和省信访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制订在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的稳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和信访问题应急处置工作班子。对有可能进京和到省越级上访或闹访的重点人员要做到:“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并要参照“十七大”,去年“两会”、奥运会和今年大冬会期间的维稳和应急处置模式,随时准备派员进京和到省处置越级非正常上访的问题。对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都不得掉以轻心,不听招呼,以至贻误信访处置工作。
四、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的规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包案化解、排查防范、妥善处置、稳控到位”等责任。要把解决问题和稳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负责人;特别是要做好稳控工作,必须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
同时,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行动迟缓、责任不到位、稳控不落实,致使应予解决的问题不能及时就地妥善处理,造成上访人越级到省或进京闹访的,要坚决依据《信访条例》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从9月20日开始,对于进京和到省上访或闹访的案件,将严肃实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顶着不办、不负责任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双交办、双追究”的规定,依法追究。
五、及时上报备案材料
各市(行署)卫生局和厅直(管)医疗卫生单位,于9月20日前需上报省卫生厅材料如下:
(一)排查疏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形成简要的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填写情况统计表。
(二)稳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三)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以及24小时联系方式。要求上报单位的电话和个人(手机)电话。
联 系 人:刘铁昌 杨兆有
联系电话:0451-85971123
0451-85971110(传真)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 信访 紧急 通知
抄送:卫生部办公厅,省信访局,省中医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 |
共印50份
国庆期间可能进京(或省)非正常上访人员排查疏理情况表
上报单位:
序号 | 姓 名 | 住址 | 反映主要问题 | 责任单位 | 稳控情况 | 处理情况 | 有无进京 (省)上访 | 包案领导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