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卫 生厅
黑卫监督函〔2010〕52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大庆宝圆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批复
大庆宝圆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书》和《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书》等材料收悉,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大庆市卫生局初审,专家现场考核评估,省卫生厅审核,认定大庆宝圆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资质。同意你单位开展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具体项目见附件),同意你单位法人代表及地址变更申请。
特此批复。
二○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批复
抄送:卫生部,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卫生监督所。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印发 |
附件:
大庆宝圆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1.
锑及其化合物;2.钡及其化合物;3.铋及其化合物;4.镉及其化合物;5.钙及其化合物;6.钴及其化合物;7.铜及其化合物;8. 镁及其化合物;9.钼及其化合物;10.镍及其化合物;11.钾及其化合物;12. 钠及其化合物;13.锶及其化合物;14. 钽及其化合物;15.锡及其化合物;16.钨及其化合物;17.钒及其化合物;18.锆及其化合物;19. 硼及其化合物;20.碳化物;21. 砷及其化合物;22.碲及其化合物;23. 氟及其化合物;24. 脂环烃类化合物;25.多苯类化合物;26.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27. 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28.硫醇类;29. 烷氧基
乙醇类化合物;30.苯基醚类化合物;31. 酯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32.酸酐类化合物;33.酰基卤类化合物;34. 酰胺类化合物;35.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36.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37. 芳香族酯类化合物;38. 异氰酸酯类化合物;39. 肼类化合物;40. 硝基烷烃类化合物;41.芳香族硝基类化合物;42. 杂环化合物;43.有机磷农药;44. 炸药类化合物;45.醇醚类化合物;46.铟及其化合物;47.紫外线;48.电磁辐射(高频)49.激光辐射;50.电磁辐射(超高频);51.电磁辐射(微波);52.工频电场;53.铬及其化合物;54.
铅及其化合物;55.锰及其化合物;56.汞及其化合物;57.
锌及其化物;58.氮化合物;59.磷化物;60.氧化物;61.硫化物;62.氯及其化合物;63.烷烃类化合物;64.烯烃类化合物;65.混合烃类化合物;66.芳香烃类化合物;67.卤代烷烃类化合物;68.卤代芳烃类化合物;69.醇类化合物;70.酚类化合物;71.脂肪族醚类化合物;72.脂肪族醛类化合物;73.脂肪族酮类化合物;74.环氧化合物;75.羧酸类化合物;76.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77.腈类化合物;78.脂肪族胺类化合物;79.芳香族胺类化合物;80.粉尘;81.呼吸性粉尘;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石棉纤维;82.高温;83.高气压;84.低气压;85.振动;86.噪声;87.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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