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布置2010-2011年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10-2011年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发〔2010〕12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卫生部对2009年实施的《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调查制度》)所附部分调查表进行了修订,2010-2011年的卫生统计调查按照修订后的调查表实施。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和卫生部文件要求,完成月报、季报、年报和实时报工作任务并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任务布置,任何单位不得拒报、迟报和漏报。
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10-2011年卫生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2009年黑龙江省各地市人力库报送情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