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办医政函〔2010〕909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属(管)医院: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我部于2009年5月印发了《第一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卫办医政函〔2009〕425号)。各地按照我部《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了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制定了《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包括围手术期预防感染和
肺炎(儿童、住院)质量控制指标。现印发给你们,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参照执行。《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纳入全国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病种信息报送范围,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三级医院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适用病名ICD-10编码采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人民卫生出版社。
适用手术与操作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人民军医出版社。
一、围手术期预防感染质量控制指标
(一)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符合规范要求;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一小时内开始使用;
(三)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
(四)择期手术在结束后24、48、72小时内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时间;
(五)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
适用手术与操作ICD-9-CM-3编码:
(一)单侧甲状腺叶切除术ICD-9-CM-3:06.2
(二)膝半月板切除术ICD-9-CM-3:80.6
(三)经腹子宫次全切除术ICD-9-CM-3:68.3
(四)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
(五)腹股沟疝单侧/双侧修补术ICD-9-CM-3:53.0,53.1
(六)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
(七)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ICD-9-CM-3:51.23
(八)闭合性心脏瓣膜切开术ICD-9-CM-3:35.00-35.04
(九)动脉内膜切除术ICD-9-CM-3:38.1
(十)足和踝关节固定术和关节制动术ICD-9-CM-3:81.11-81.18
(十一)其他颅骨切开术ICD-9-CM-3:01.24
(十二)椎间盘切除术或破坏术ICD-9-CM-3:80.50
二、肺炎(儿童、住院)质量控制指标
(一)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二)氧合评估;
(三)病原学检测;
(四)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五)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六)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七)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八)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九)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适用病名ICD-10编码: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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