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卫生财务管理人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2011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150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1]131号)要求,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落实,按已上报人员名单,积极派员参加。
一、省级骨干培训
(一)培训时间: 5天。3月19日8:00—21:30时报到,3月20日—3月24日集中理论学习。
(二)培训内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专项资金监管及卫生财务年报等内容。
二、地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一)培训时间:3天。3月25日8:00—21:30时报到,3月26日—3月28日集中理论学习。
(二)培训内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卫生财务年报等内容。
三、县(市、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一)培训时间:3天。3月29日8:00—21:30时报到,3月30日—4月1日集中理论学习。
(二)培训内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卫生财务年报等项内容。
四、地市级公共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一)培训时间:2天。4月10日8:00—21:30时报到,4月11日—4月12日集中理论学习。
(二)培训内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专项资金监管及卫生财务年报等项内容。
五、县(市、区)级公共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一)培训时间:2天。4月16日8:00—21:30时报到,4月17日-4月18日集中理论学习。
(二)培训内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卫生财务年报、专项资金监管等项内容。
六、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一)培训时间:3天。分两期进行培训,第一期培训600人次,4月22日8:00—21:30时报到,4月23日—4月25日集中理论学习;第二期培训600人次,4月26日8:00—21:30时报到,4月27日—4月29日集中理论学习。
(二)培训内容: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卫生财务年报和专项资金监管等内容。
七、其他有关事宜
(一)培训地点
齐齐哈尔医学院,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联系电话:0452-2663318;联系人:单红娟。
(二)乘车路线
在齐齐哈尔市火车站或客运站乘13路公交车到齐齐哈尔医学院站下车即到。
(三)组织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省卫生厅和齐齐哈尔医学院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希昌 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审计处处长
张晓杰 齐齐哈尔医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洪有会 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审计处副处长
肖锋刚 齐医成人及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成 员:刘铁昌 省卫生厅规财处主任科员
李殿春 省卫生厅规财处主任科员
徐树明 省卫生厅规财处主任科员
单红娟 齐医成人及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附件:1、全省卫生财务人员培训课程表
2、全省卫生财务人员培训各班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省级骨干培训班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