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医发〔2009〕492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09〕1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全面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医院职工全员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二、强化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做好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类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医疗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各项业务工作的安全水平,要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筑牢安全管理基础,形成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业务部门依法监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整体联动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三、以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为龙头,抓好医院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要以医院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为龙头,抓好医院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指导医疗机构排查安全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实行问责制,追究单位责任人及当事人责任。对于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要敢于正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的有效方法,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要以抓质量、抓服务、上水平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努力搞好各级医院的安全管理,促进医疗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落实各项医疗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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