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规财发〔2012〕7号
两县、六区卫生局及建设项目相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12〕777号)、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的通知》(黑卫财发〔2012〕556号)要求,继续对2008年以来扩大内需以及2010年、2011年、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新建、在建及未开工项目、停工项目、未按时完工、项目竣工未验收等情况进行滚动排查,为做好相关工作,就加快推进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 两县、六区卫生局要按照卫生部和“黑龙江省卫生
厅关于进行推进扩大内需等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黑卫财发〔2012〕110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内卫生单位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规范到位,防止出现挪用、套用国家资金及以次充好及偷工减料现象发生。杜绝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两县、六区卫生局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15日前上报鹤岗市卫生局规财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gswsjjck@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送到鹤岗市卫生局规财科。
二、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将项目的相关材料(发
改委批文、批复、环评、工程招投标、预算、决算等)材料复印一份同自查自纠情况一并送至鹤岗市卫生局规财科。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建设项目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