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发〔2013〕1号
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督查要点》要求,确保涉及的卫生项目工作如期完成,现将《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督查要点中卫生项目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0日
抄报:市委办督查室、市目标办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
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督查要点中卫生项目落实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加快《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督查要点》中卫生项目推进落实,进一步明确项目责任,现制定卫生推进落实方案。
二、 推进组织机构
为确保项目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市卫生局党委成立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三、名称及建设规模
(一)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10类41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全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落实惠民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卫生惠民工程;
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健全完善120急救中心,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处置。
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全市医疗卫生单位
项目责任人:关惠英、杨占华、高伟光、王晓秋
(二)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功能
向上争取1140万元装备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
项目责任人:曹晓宇
(三)建成市精神病院主体工程
加快工程招投标,全面启动市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建设工程,总投资5990万元,占地面积34055㎡,建设规模17639平方米,选址在东山区支农路左侧第二看守所附近。今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项目责任单位:市精神病院
项目责任人:王世明、高伟光
(四)启动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
加快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总投资1.9987亿元,建设占地面积1.5万㎡,总建筑面积2.5万㎡的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新址已选定在工农区西解放路市疾控中心对过(旭祥公司位置),今年完成项目基础建设和部分主体工程建设。
项目责任单位: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责任人:翟锦彪、关惠英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加快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萝北县医院和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红十字医院、绥滨县医院推进工作,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和分配机制,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
项目责任单位:市红十字医院、萝北县医院、绥滨县医院
项目责任人:李文东、史本兴、周连福、曹晓宇
四、建设工期
2013年1月----2013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
各项目工作单位、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项目工作按时完成。
(二)抢前抓早,保质保量
要采取有效举措,抢前抓早,保工期、保质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动态管理,及时上报
各项目工作单位、责任人要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按时上报项目工作形象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