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政发[2006]17、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结合卫生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双鸭山市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卫生部门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全面。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详尽。公开的内容翔实可信,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方便群众,不搞形式主义。
(三)工作目标:
2006年上半年,以市卫生局和基层单位基本信息公开为主,初步完成统一的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并与市政务公开平台实现链接。政务信息发布率达到100%;动态公开率在60%以上;行政审批项目进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率100%;群众对卫生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满意率在85%以上。
到2006年底,在扩大和规范基本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动态信息公开,动态公开率在80%以上;群众对卫生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满意率在90%以上。
到2007底,形成健全的工作制度,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电子政务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在保证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及时更新的基础上,初步实现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与公众的网上双向互动,能够通过网络办理申请、审批、查询、缴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事务。动态公开率在95%以上;群众对卫生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满意率在95%以上。
二、公开的具体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市卫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2、市卫生局领导成员职责分工;
3、机关各科室及个人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纪律;
4、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年检),包括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的对象、内容、条件、依据、收费保证、办理时限及监管办法;
5、行政许可事项;
6、行政主体发布的无密级文件;
7、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重大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
8、市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
9、行政执法行为;
10、所属基层单位的基本信息及服务事项;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卫生决策、改革举措及办理落实情况;
13、卫生事业财政预决算;
14、药品(卫生材料、
器械)集中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
15、机关及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和考核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晋升晋级、经费使用、工资福利等情况;
3、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形式。
1、凡须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卫生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编制服务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2、凡须向部分单位和特定人群公开的,通过政策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凡须向单位内部公开的,通过网络、文件、会议通报、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公开程序。凡须由市政府统一公开的重大事项,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须市卫生局自行公开的事项,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公开的时间以不影响决策、不影响办事为原则确定,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和长期、定期、即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或事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出解释说明。
四、组织领导与检查考核
(一)组织领导。成立双鸭山市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高志军任组长,纪检书记沈月霞、副局长王孟秋、刘钟文任副组长,所属基层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周国强任主任,局机关各职能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于凌云负责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及报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志军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沈月霞 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王孟秋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钟文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赵 伟 市中医院院长
梁文祥 市口腔医院院长
李永利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佟立成 市肛肠医院院长
王瑛琳 市传染医院院长
邓小明 市精神病医院院长
鄂玉环 市中心血站站长
彦景海 市疾控中心主任
蔡国文 市结核病防治所所长
陈延贵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下设办公室:
主任:周国强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市卫生局各职能科室科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