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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0〕9号)
来源:吉林省卫生厅 更新:2013/7/9 字体:
各市(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省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厅、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卫人发[2001]26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函[2009]114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同等条件下,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市州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名人选、吉林大学不超过6名人选、其他中省直单位及厅直单位不超过1名人选。药监系统和中医药系统各1名人选。
  三、推荐标准、条件
  推荐标准和程序要按照《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各单位严格掌握标准条件,宁缺毋滥。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和申报人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cn)或吉林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jlws。gov。cn/)下载《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和《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以及相关文件。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各地、各单位推荐文件1份,内容包括初选组织程序、专家组成员名单、初选部门联系人及电话,《申报表》和《推荐表》各一式10份。附件材料1套,包括申报人10篇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国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做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国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按卫生部要求,经我省初审通过的推荐人选,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使用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四)各单位要将申报候选人材料在所在单位公示5天。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之前,逾期不报,视为不推荐。
  (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组织本系统的人选推荐工作,初审后按分配名额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省卫生厅。
  (六)报送材料地点:吉林省卫生厅人事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七)联系人和电话:
  省卫生厅:林天慕  0431-82727130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孙庆方 0431-82761607
  省中医药管理局:安媛 0431-88904045
  (八)技术支持:010-58851999-8827
  五、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进行推荐。凡推荐上报2人以上的,要排序上报。
  (二)要按时限上报,确保推荐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严格程序,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的完成推荐工作。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责任。对推荐候选人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行为,将按照规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rar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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