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0〕42号)的要求,现将2010年半脱产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与对象:
1、集安市各行政村凡符合招生报名推荐条件的在岗村医均可报名参加半脱产招生考试;
2、已推荐参加过半脱产、全脱产招生考试并已经被录取的考生所在的行政村不再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10年8月29日至9月3日。
三、审核地点:市政务中心大楼423室。
四、联系人:孙秀军 联系电话:6224181
附件:《关于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集安市卫生局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
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卫联发〔2010〕42号)
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
2010年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经请示省委组织部,今年所有计划均用于半脱产招生。为做好学生生源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2010年半脱产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与对象
1、全省各行政村凡符合招生报名推荐条件的在岗村医均可报名参加半脱产招生考试;
2、已推荐参加过半脱产、全脱产招生考试并已经被录取的考生所在的行政村不再进行推荐。
二、半脱产成人专科班招生条件
1、具有为农民健康服务的志向,思想品德好,有群众基础的在岗优秀乡村医生;
2、具有中专(含卫生职工中专、中等卫生技术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农村常住人口。
三、推荐程序与资格审查
1、村委会推荐。在村范围内张榜公布招生推荐条件、专业、培养方式、学费负担等有关事宜,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村委会择优推荐1人,并填写《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人选推荐表》上报乡镇党委。
2、乡镇党委初审。乡镇党委根据人选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应与乡镇党委签订《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返乡协议书》。
3、县(市)卫生局审核。初审合格人员由乡镇党委向县(市)卫生局正式呈报推荐意见。材料包括:推荐意见函、《推荐表》、《返乡协议书》、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等。
4、到所在县(市)招生办报名。县(市)卫生局对审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市)招生办报名。
5、汇总上报备案。县(市)卫生局报名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本县(市)考生报名情况,并逐级汇总上报市(州)卫生局和省卫生厅项目办备案。
四、招生院校、专业及录取名额
半脱产专科班招生院校为:吉林大学、吉林医药学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长春中医药大学,开设专业为中西医结合专业。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计划招生名额分配如下:吉林大学,900人;长春中医药大学,200人;吉林医药学院:250人;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50人。
五、有关要求
1、《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已列入省卫生厅2010年工作目标,希望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其列入本地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层层抓好工作的落实。
2、今年是《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最后一年,各市(州)卫生局要认真组织抓好人才培养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生源的质量和数量。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教育招生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招生报名推荐等有关工作。
3、《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是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人才重点项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推荐、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4、根据省招生办的统一安排,2010年半脱产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请各地卫生局与当地招生部门咨询)。请各地务必于报名前完成考生的推荐、审核等工作。凡未经村委会、乡镇党委、县(市)卫生局推荐、市(州)卫生局审核的考生一律不纳入项目招生范围。
5、各地在考生报名结束后,要及时将报名情况汇总并上报省项目办备案。
电 话:0431—82727130
联系人:林天慕
附件:
1、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人选推荐表。
2、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返乡服务协议书。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教育厅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