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发〔2010〕111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卫发〔2010〕308号)要求,现将《2010年市直卫生系统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冬季防火方案通知
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辽源市卫生局办公室2010年11月9日印发
校对:梁英夫(共印15份)
2010年市直卫生系统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吉林商业大厦“11·5”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市直卫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市直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检查督导,消除火灾隐患,搞好社会宣传,确保冬季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防火工作的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市卫生局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光
副组长:白玉书、姜侠、张海霞
成员: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直卫生系统冬防期间的日常工作(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胡景良(兼)。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各单位要重点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医疗单位门诊、急诊、病房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封堵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间隔、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设等;要把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水源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二)加强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整改。重点查看建设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到位,移动式灭火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各单位要对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场所、部位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禁止在院内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医院病房杜绝使用电炉子、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用火用电设施;对单位设置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纠正,并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四)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冬季防火期间,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和论证,对隐患相对严重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立案”、“挂牌”督办,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力争在冬季防火期间集中整改一批问题严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
(五)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及疏散通道等处房间及顶棚、墙体、地面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进行专项检查,凡是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标准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
四、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大检查从2010年11月9日起至2011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9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认真准备,启动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2011年2月20日)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行为,整改火灾隐患。市卫生局要组成督查检查组,按照消防职责要求,采取联查、互查、专查、抽查等形式,进行督查和检查,整治各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同时,各单位在此期间要做好迎接市政府的督查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2月21日至3月5日)
市卫生局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系统内通报。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组织制度,扎扎实实开展好冬防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和安全用电知识,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节点,确保安全。加强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统一组织防火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要实施不间断地监督和监控,加强夜间检查,严厉查处消防控制室人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脱岗离岗行为。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消防环境,确保系统内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各单位要按时向市卫生局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制定的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2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冬防工作总结请于2011年3月2日前上报。
联系人:梁英夫
电话:614822513394376022
电子邮箱:lyswsjly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