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发改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长春市政府下发的《长春市2008年民生行动计划》文件要求,2008年底,全市145家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全部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为确保按时完成此项重要民生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达标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达标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