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文教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卫生工作,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局与市教育局决定于2009年6月17?24日联合对全市各中小学开展卫生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和传染病疫情暴发隐患,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建立有效的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促进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及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自检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一)自检自查:各县(市)区从即日起,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拉网式检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抽查:6月17日起至24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检单位数为总数的10%),抽查采取“边督查、边指导、边反馈”的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时间安排
从6月17日?24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是否建立、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的持有情况、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原料采购及索证情况、餐具消毒及保洁、食物中毒防范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等。
2、对库房、冷藏设施、食品加工间等进行监督检查,要对所有食品及原料进行一次清查,防止超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的使用;采购及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要符合要求。
3、对学校内小卖店、食品店、食品超市进行监督检查,要逐一清理上柜食品,防止过期、包装破损、变质食品出售。
(二)饮水卫生
1、学校生活饮用水:学校生活饮用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自备水源有无消毒设备,有无2009年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是否合格,从业人员有无健康体检合格证。对为学生提供热水的学校,检查热水房的卫生管理及热水温度。
2、学生用桶装水:生产厂家、品名、有无卫生许可证及2009年水质检验报告,水质是否合格;供水企业是否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或生产条件及卫生管理等信誉度达到A级标准;饮水机是否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饮水机是否定期清洗,有无清洗消毒记录。学校自建的桶装水厂是否达到上述基本要求。
(三)传染病防治
1、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治预案和报告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控传染病为主的宣传教育。
2、是否建立并落实晨检、通风、消毒、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记录。
3、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网络是否建立。
4、新生入学时,是否按照计划免疫接种程序查验《预防接种证》,保健室和医务室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各项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所辖学校要监督指导到位,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各学校尽快整改。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次自检自查情况于6月23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联系人:陶红;联系电话:84692038;电子邮箱:wsjfajianchu@126。com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