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州区卫生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及申报设置相关材料,我局受理其设置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法〔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海州区宁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设置单位(人):海州区卫生局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选 址:海州区宁海街道办事处平安村
服务对象: 社会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妇产科、口腔科、康复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投资总额:565.4万元
床位(牙椅):18(1)张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公示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基妇处反映。
受理电话:0518-8582019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12号, 邮编: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