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卫生法规部分进行修订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2〕1号)转发给你们,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卫生法规部分将采用新修订后的大纲作为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卫生法规部分命题的依据,请你们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广大考生据此做好卫生法规部分考试的准备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