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名。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是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或市级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科室主任、副主任,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务实创新,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2、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卫生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卫生机构管理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拔。
三、选拔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8日— 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前提供)、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4、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18-82341701;
5、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的报名者,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选拔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取前4名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保留不予递补权)。
(五)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六)差额票决拟任人选
在考察的基础上,区党工委会议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七)任前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拟任人选不适合任职的,由区党工委会议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选拔职位空缺。
四、任用与管理
1、公选岗位为事业编制,已是事业身份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非事业身份人员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
2、对公开选拨的干部实行试聘期制,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3、公选干部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按照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投诉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公选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任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党群工作部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2-8234566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