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卫[2008]243号
东台市卫生局
关于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
“百日会战”的实施意见
各医药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国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2009年元旦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卫生系统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工作作出应有贡献,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9月25日至2009年1月5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任何时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安全工作无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百日会战”的重点时段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尤其要注意抓好安全事故的高发高危期。为细化任务、重点重防,结合“百日会战”期间的重点时段,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至10月15日)。
(二)第二阶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10月16日至12月20日)。
(三)第三阶段,2009年元旦期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5日)。
三、“百日会战”检(督)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会战”活动主要以检(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整改与市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督)查的重点内容分常态检(督)查和专项检(督)查两个方面:
(一)常态督查内容:
1、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设置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4、按照隐患排查整改要求,正常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全程记录的相关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近年来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组织必要的演练情况。
7、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专项检(督)查内容:
1、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安装消防栓等。
2、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够,标识是否醒目以及是否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医疗、医技等工作用房,职工宿舍区域防火设置情况。
4、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医疗机构内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安全使用情况。
8、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完善和演练情况。
9、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是救护车等车辆的规范使用、检测检修和严格按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用车的情况。
10、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建筑安全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11、各单位重要科室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财务科、机房等重点科室的防盗防泄密情况。
四、“百日会战”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逐级落实安全大检查中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促使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宣传发动到位。
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严格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局人秘科,电子邮箱:522011539@qq。com)。要以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职工大会宣讲等办法,强势宣传、造浓氛围,真正在全单位形成工作必有安全、言谈必提安全、生活必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做到安全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坚持检查整改同时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到位。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做到监管考核到位。“百日会战”活动中,市局将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单位将加大督查力度。必要时将一些单位“久而不解”、“无心求解”的老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和系统内部挂牌督查。
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局人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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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