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09〕15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食品卫生工作
确保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正值夏季的高温季节,也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同时高校新生谢师宴、中秋、国庆节日喜宴等大型聚餐活动也将陆续举办。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的顺利进行,现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卫监督发[2009]52号《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目前餐饮行业的卫生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管工作仍由卫生部门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按计划完成相关监督监测任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搞好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多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法》宣传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宣传,强化消费者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要在8月底前组织辖区内餐饮单位负责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并分别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增强其遵法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和猪肉规范使用的督查,巩固上半年专项整治成果。要及时掌握辖区内重要聚餐、大型聚餐情况,要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在开学期间、中秋国庆期间、高校新生谢师宴期间等重要时段时点的督查,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农村居民聚餐的卫生管理工作。督导餐饮单位不断改善经营条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任何不安全卫生行为。要强化服务意识,热心指导餐饮单位的卫生工作,大型聚餐除进行菜谱审核工作外,还要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四、完善预案,做好救治工作
按照《东台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食物中毒救治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备齐化学性食物中毒的特效解毒药品。培训救治人员,完善本单位的食物中毒救治方案,熟练掌握常见食物中毒的救治方法。在接收诊治病人的同时应立即向我局报告食物中毒的具体情况。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配备应急调查处理器材,加强有关人员培训,积极组织演练。在接到中毒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各镇(中心)卫生院、预防保健所接报告后要迅速封闭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食物中毒预防控制的组织准备工作,对重大食物中毒要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对因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件和调查处理不及时、救治不力的,我局将予以通报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