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质量和安全年”的工作部署和2009年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平安建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管理。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高发人群、突发事件、聚集性疾病及不明原因疾病,切实做到实时掌握信息、迅速做出反应、依法科学决策、果断采取措施,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提高防控工作的透明度,及时消除社会恐慌.要高度重视甲型HINl流感、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措施,提高免疫接种率;要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要加强登革热、疟疾、乙脑等虫媒传染病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病人;要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落实人畜传染源管理措施;要继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积极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情、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队伍要随时做好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准备,按照《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在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和处置及时有效;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调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工作,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防止发生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对自然灾害地区和转移安置的群众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病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识;耍加强灾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指导灾区做好饮用水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要加强重灾区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的心理干预工作。
三、全面做好医疗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并根据“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情况,完善医疗纠纷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措施.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和医疗安全事件的防范及处置机制,做好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在用医疗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有针对性地加强医疗安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的管理.要认真落实三级医师查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会诊、死亡病例讨论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要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倒度,完善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和医院感染报告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的管理,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防止疫情院内传播。要科学规范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疗工作,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重点做好重症病例救治工作。要按照分层、分级、关口前移的原则,做好手足口病患二诊断、报告、治疗工作。要规范重症患儿的会诊、转诊和专家派出制度,及早发现、诊断和救治重症患儿。
四、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职能,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为重点,坚决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好夏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依法做好相关记录,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全国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与技术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技术仲裁的能力,着手建立覆盖广泛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依法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并做好事故救援、卫生学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
五、认真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面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状况,全面排查存在的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要着重检查辖区内相关实验室在可感染人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样本的运输,保藏、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并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和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监管。要加强对甲型HlN1流感防治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发生。耍进一步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继续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隐患,努力减少致灾因索。要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关健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及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安全保卫巡查,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七、稳妥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及化解工作
对社会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整体防控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社会困难群体和本单位职工的实际困难及问题,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要认真开展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高度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搞破坏活动,及时掌握动向,加强内部摸排稳控工作,确保社食稳定。
卫生部办公厅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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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
二OO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