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94号
关于2010年度全市卫生工作
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的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全市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卫生工作者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上级有关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意见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就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新医改为契机,以服务沿海开发为己任,围绕“盐城站排头、苏中创一流、全省争上游”,全力打造“文明卫生、魅力卫生、和谐卫生、阳光卫生”的目标,按照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立足今年十六项重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提高效能,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全力推进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医疗卫生保障。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考核内容和办法
考核内容围绕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盐城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全市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的意见》、以及我市十六项重点卫生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立足全面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力求通过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项目达到预期的考核效果。今年卫生工作任务目标分医政管理、中医、科教、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合作医疗、爱国卫生、规划财务、行风建设、人事人才、宣传及信访、安全工作等14个方面,合计1400分。年终按照平时考核情况汇总后按比例以百分制折算汇总进行评比,总分为100分,其中行风建设8分、医政管理13分、中医6分、科教5分、疾病控制13分、卫生监督8分、基层卫生6分、妇幼卫生5分、合作医疗4分、爱国卫生8分、规划财务8分、人事人才6分、宣传及信访6分、安全工作4分(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工程、招商引资、血吸虫病防治等工作单独考核,获奖单位适当加分。市直单位分类按共性项目积分)。
为更好地发挥目标绩效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从今年起,对各单位的考核实行平时动态考核为主,由有关科室、单位按照具体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考评,逐项、逐月积分,并及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局考核办,考核办负责汇总、小结和通报;年终考核以考核领导班子为主,其他工作随机抽查考核,不再组织大规模考核。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和初核,以实际总得分初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局考核领导小组向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经局长办公会通过,最终确定考核、奖励情况。
年内如有创新工作、特色工作、亮点工作、重点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盐城市级以上先进的单位,或以省名义在我市召开卫生工作观摩推进会介绍推广我市先进做法,经局考核领导小组核实,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给予加分;如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医疗事故、综合治理、信访稳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等重大责任事件,或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综合先进、单项先进及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四、表彰奖励
市卫生局在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对全市卫生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先进进行表彰奖励。设“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和一批单项奖,同时,表彰一批全市卫生工作先进个人。
五、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开展目标绩效考核是推进各项医改措施的重要保证,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在考核表彰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考核组织机构及联系人于5月5日前报局考核办(联系人:杨爱兵 联系电话:85212451、88102160 电子邮箱:dtwsjkhb@163。com)。
2、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局出台的各项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文件精神,建立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工作效益为目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平时考核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归档工作,及时整理有关考核指标的实绩台帐。各科室、单位从5月份起,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月重点工作安排上报局考核办;4月30日前、7月1日前、10月1日前、12月底以书面形式并发送电子邮件分别上报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任务完成情况至局考核办,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情况列入年度动态考核内容。
3、严明纪律。 各科室、各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中要严格坚持考核标准,保证考核质量,切忌走过场。通过考核,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鼓舞干劲,增强凝聚力的目的。被考核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真实材料,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成绩。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附:东台市2010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主要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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