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转发文件
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通知的通知
苏卫传〔2011〕82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8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住院病案首页格式见附件)。根据卫生部《通知》要求,新修订的住院病案首页将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新修订的住院病案首页,抓紧修改完善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并认真组织本院相关人员开展新住院病案首页及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地填写、录入住院病案首页各栏目信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病案管理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所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尽快做好住院病案首页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2012年1月1日顺利实施。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厅医政处。
附件:新修订住院病案首页格式及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请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调整住院病案首页内容,确保2012年1月1日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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