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1]220号
关于组织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执行2011年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工作情况,加强项目的督导,做好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和项目资金拨付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定于2011年11月2日-11月9日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大类41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依据
督查考核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以及《东台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为依据,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项目10大类41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二、考核方法
1、听汇报和座谈。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实施项目简要汇报(主要做法、完成项目的数量与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2、查资料和现场考察。收集、查阅和核实相关文件、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填报表、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和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并根据资料核查情况,随机抽取一个村卫生站,实地了解项目开展情况。
3、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通过定性访谈和填写问卷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调查。访谈以面谈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访谈等其他方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考核评估标准,做好充分准备,迎接考核,同时填报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执行情况统计表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日程安排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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