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卫生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泰卫防〔2006〕44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正值炎夏,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繁殖,加之冷饮食品及熟肉制品大量上市,学生高考升学聚餐相对集中,人员流动性增加,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极易发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流行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夏季卫生防病工作
搞好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认识,切实把夏季卫生防病工作作为关心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抓紧抓好。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造成食物中毒或疾病流行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开展夏季卫生防病科学知识的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印发宣传单、街头咨询、出刊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夏季卫生防病、常见食物中毒等知识,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曝光。
三、强化监督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餐饮业、送餐企业、集体食堂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凡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限期整改。要继续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力度,全面落实人感染猪链球菌、
霍乱、肝炎、结核、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务必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重点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预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学校、农贸市场及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对重大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立足预防,认真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各地要根据《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居安思危,高度警惕,建立疫情监测预警机制,立足抗大灾、防大疫,超前研究、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组织、人员、药品、物资、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各级各类防治人员的“
三基本”培训,适时组织模拟演练,增强医疗卫生单位及其防治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OO六年八月一日
抄 送:省卫生厅疾控处、卫生监督处、应急办,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