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泰卫防〔2009〕28号
各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实施儿童免疫预防接种,是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有效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任何一种疫苗是绝对安全,接种疫苗后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异常反应事件常常会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公众对疫苗预防接种的信心,也会给免疫规划工作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并妥善处理。
为及时发现、判定和妥善处理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中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效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学调查,指导并督促相关机构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应急处理,预防和平息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增强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保证免疫规划正常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药品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泰州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泰州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卫生厅应急办、疾控处,市政府办公室,市医学会,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