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省卫生厅、财政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1月上旬起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进行市级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本次考核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
考核依据: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程序和指标体系;2、《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操作表》;3、《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卫基妇〔2010〕41号 通财社〔2010〕37号)。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得分达98分以上的(含98分)为优秀,85分-97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分数与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结算挂钩。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
现场考核采取盲抽的方法,考核前由第三方抽取封存。每县(市)区抽取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取2个村(居)。抽取的名单考核组到达考察地后当场拆封。
三、人员组成
市卫生局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考核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卫生局基妇处、疾控处、卫监处、规财处、爱卫办等处室及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所等单位有关同志组成。邀请市财政局有关处室人员参加。
四、时间安排
每个县(市)及通州区各检查一天半,其他四区每个区各检查1天。
五、其他事项
各地要抓紧完成2012年度项目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2013年1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2012年度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一式两份盖章后报我局基妇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地准备汇报材料15份,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钰,联系电话(传真):85053640,
电子邮箱:ntsjfc@126。com。
南通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