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通州区卫生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现将省卫生厅制定的《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是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根本保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作为当前农村卫生工作重点之一,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充分履行好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对标补差,统筹推进。《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从规划设置、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人员配备、服务提供、行政管理、运行保障、服务绩效等八个方面对村卫生室的示范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在近期对照省新版标准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排出提档升级的序时目标,加快统筹推进力度。以县(市、区)为单位今年创建省级示范村卫生室不少于5家。
三、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在积极改善村卫生室硬件设施同时,各地要健全完善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加强质量控制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规范乡村医生的执业行为。要严格按要求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妥善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稳定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我局将加大对各地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在各地自查评估的基础上6月份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并列入各地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请各地将今年示范村卫生室的创建计划和名单于4月20日前报我局基妇处。
联系人:杨德蓓、李敏;联系电话:85053641。
南通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8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卫农卫〔2013〕5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
为了推动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引导全省村卫生室向设施设备齐全、服务提供规范、环境整洁温馨、人员配备合理、待遇保障落实、整体健康运行的目标发展,保障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落实,我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示范村卫生室实行百分制考评。经县(市、区)及市自评,省复核总分达到85分的,认定为省级示范村卫生室。
江苏省卫生厅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