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烟草是人类面临最大而且又是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2009年我局根据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印发了《启东市贯彻<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在全系统开展控烟工作。三年来 ,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控烟和争创无烟医疗机构活动,医务人员吸烟率及室内吸烟状况得到有效遏止,市人民医院等十二家单位被命名为首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今年是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实施全面禁烟的最后一年,也是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颁布实施之年,更是我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禁烟工作,决定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五月起实施全面禁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禁烟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对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禁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立即启动全面禁烟工作。要成立或调整禁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研究制定本单位禁烟工作和具体实施细则,健全禁烟工作网络,落实责任人,建立并实行责任制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发挥示范作用,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开展全面禁烟工作。
二、广泛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禁烟氛围
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要做好全面禁烟活动中有关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与指导等工作。要利用各类媒体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烟草流行给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知识以及戒烟的方法和技巧。大力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通过大众媒体的传播活动,带动其他系统、行业主动参与禁烟,自觉远离烟草。同时,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要在5.31 “世界无烟日”期间,组织控烟咨询、专题讲座等,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营造氛围,推动全市无烟工作的开展。
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网络、电视、DVD等设施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播放控烟公益广告、专题片,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海报、折页、健康处方等)向职工和患者宣传无烟单位管理规定、控烟知识和烟草危害。要在办公楼入口处、候诊大厅、病房、传达室、会议室、电梯间、楼梯、走廊、办公室及休息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禁烟警语、禁烟指示牌。
三、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禁烟工作力度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与创先评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挂钩。各单位要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从上到下(上级与下级、单位与科室、科室与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无烟医疗机构督导评估标准》规范控烟各项工作,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控烟措施,加大控烟力度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控烟履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向社会公示单位全面禁烟的承诺,在本单位醒目处设立社会公告栏、意见箱等,建立公众监督机制,确定专(兼)职控烟监督员,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和自身监督管理,强力推动本单位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
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开设戒烟门诊。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提高戒烟服务能力。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各医疗卫生机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室内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
5月31日前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建成无烟单位并通过考核验收。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工作和公共场所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人递(敬)烟、无烟味、无烟头。
四、加强督导,努力实现禁烟目标任务
为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和专项评估组,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进行暗访,暗访结果全市通报。本月起将定期通报各单位控烟工作进度、控烟工作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卫生监督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禁烟的监督执法。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