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单位将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材料于10月28日前交区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65253127。
区卫生局 10.19
苏 州 市 卫 生 局
苏卫医便〔2010〕58号
关于做好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苏卫办医〔2010〕131号)的要求,我局将于2010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对2010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者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本辖区及本部门送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做好护士注册信息及《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的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送达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书院巷20号),联系电话:65226005、 65225224。
附件1: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附件2: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苏卫办医〔2010〕131号)
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单位 |
11月3日 | 9:00—17:00 | 市立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广济医院、 市五院、其它市直属单位 |
11月4日 | 9:00—17:00 | 苏大附一院、苏大附二院、苏大附儿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11月5日 | 9:00—17:00 | 各区卫生局 |
11月8日 | 9:00—17:00 | 常熟市卫生局、太仓市卫生局 |
11月9日 | 9:00—17:00 | 昆山市卫生局、吴江市卫生局 |
11月10日 | 9:00—17:00 | 张家港市卫生局 |
11月11日 | 9:00—17:00 | 补交材料 |
附件2: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0〕13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定于2010年12月进行。发证注册对象为2010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各市卫生局须在11月底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复审、制证工作。集中审核注册期间,如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的,可由市卫生局统一来宁办理。办理地点:省卫生厅19楼会议室。联系人:王培、陈薇,联系电话:025-83620691。 附件: 1、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各市来宁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抄送:卫生部医政司,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省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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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各市来宁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doc 附件1: 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另一份交省卫生厅审核留存。 附件2: 各市来宁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单位 | 12月6日 | 全天 | 无锡市卫生局 | 12月7日 | 全天 | 苏州市卫生局 | 12月8日 | 全天 | 南通市卫生局 | 12月9日 | 全天 | 淮安市卫生局 | 12月10日 | 上午 | 扬州市卫生局 | 下午 | 常州市卫生局 | 12月13日 | 上午 | 泰州市卫生局 | 下午 | 连云港市卫生局 | 12月14日 | 上午 | 镇江市卫生局 | 下午 | 宿迁市卫生局 | 12月15日 | 全天 | 徐州市卫生局 | 12月16日 | 全天 | 盐城市卫生局 | 12月17日 | 全天 | 南京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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