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防发〔2012〕48号
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任务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12]295号)要求,我市高血压管理率应达到30%,糖尿病管理率应达到18%。2012年,市政府也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医改责任书,要求完成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任务数。为落实好我市工作任务,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指标,市卫生局结合2011年完成情况及各县区总人口数,将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任务数进行了任务分解(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及其慢病防治相关数据信息报告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监管此项工作,督促本辖区根据下达任务分解数,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如实、完整、准确地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二、为了解掌握全市各县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为国家、省提供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慢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数据信息,全面完成全市医改责任书各项任务,保证数据一致性,各县区要按卫生部医改监测数据报送时限和要求,及时上报项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由各县区卫生局疾控科(股)负责数据整理与汇总,并由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统计员通过全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http://61.178.83.42/irpt)填报。
三、疾控系统原来上报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及主要慢病管理信息继续按照原来的时限和程序进行逐级上报。每月上报的各项数据必须与医改监测数据相一致,要求从源头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不得出现一项工作几套数据的现象。
四、关于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按照目前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要求统计。慢病患者每年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不少于4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至少每年更新1次;纸质和/或电子资料记录完整不缺项、无逻辑错误者才视为规范管理。各级信息报送人员一定要按照具体管理要求统计规范化管理病人数。
五、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疾控与卫生应急科
联 系 人:李湘云
联系电话:0943-8250750
市疾控中心地慢科
联 系 人:杨素萍
联系电话:0943-8663698
E-mail:bycdcdfb@126。com
附件: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血压、糖尿病)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慢性病 管理任务 通知
白银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