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新、改、扩建卫生审查
来源:健康镇江 更新:2013/7/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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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新、改、扩建卫生审查
办事程序: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出件
申报材料:1、生产企业厂区(车间)布局和周围环境平面图
2、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3、生产设备清单
4、检验设备清单
5、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
6、水源水质卫生评价报告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事依据:国家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件类别:承诺件
窗口名称:卫生局
窗口电话:8983051
点击数:876录入时间:2006-3-2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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