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2013年度工作安排,市卫生局将于6月中旬对2013年上半年重点卫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单位及时间
(一)督查单位:
1、县、区卫生行政单位及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随机检查县(区)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综合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分所等;每县(区)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并到2-3户家庭了解情况。
2、局属医疗单位,市卫生学校,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农合局,市健康教育所,市爱卫会办公室。
(二)督查时间: 6月17日开始至6月24日结束。
二、督查办法
市卫生局组成4个督导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抽调局机关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督查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等形式。
三、督查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召开由卫生行政部门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项重点卫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阅核对相关文件、数据资料和网络数据等。汇报模材料要紧密围绕重点卫生工作督查内容和《兰州市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内容。
(二)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抽查市重点卫生工作落实和目标责任进展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建设、人才与学科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中医药工作、公共卫生管理、政府实事任务、22项医院核心制度落实等以及卫生文化、精神文明和效能建设情况。
四、督查结果评定
根据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和个别访谈的情况,对各单位上半年工作进展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并向考核单位反馈。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和局属单位要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督查组自行安排督查行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督导工作。督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向局办公室提交督导报告,以及对被督导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不现场反馈)。
(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
(三)各督查组要注意整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值得推广的工作亮点。要围绕重点工作主动调研,积极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为健全完善卫生政策和制度提供依据。
(四)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局党组关于改进作风的实施细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需要用餐的一律吃工作餐、不饮酒。
附件下载: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