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医发〔2012〕54号
白银市卫生局关于立即开展
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各驻银医院: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吸取白银“9,25”事故教训,积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2012年9月28日至十八大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卫生系统。重点突出对消防安全、医疗安全、职业安全、食品安全、公务用车安全、实验室、特殊设备安全、麻醉药品、毒麻药品安全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建筑安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情况,特别是国庆和“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各单位 “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整治情况。
(四)职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各单位对供电、供热、防火、防盗设施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维修施工场所的专项治理情况。
高压氧仓、放射源、采供血机构、生物实验室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情况。
门急诊、病房、急救中心、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情况。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医疗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值代班制度落实情况。
公务用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与综合协调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将采取自查、卫生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卫生局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9月28日、29日两天对局直各单位、省中医院白银分院、白银市康复医院、爱心医院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各驻银医院,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10月9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邮箱1589646439@qq。com,联系人:张海燕)。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白银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