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卫函〔2013〕71号
各县区卫生局:
现将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查工作的通知》(甘卫农卫函〔2013〕3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从现在开始,利用一周时间,组织人力,协调县区财政、审计、民政、农行等部门,对2013年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与监管、农村重大疾病保障、“一卡通”全覆盖及有效使用、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服务行为、信息化建设与即时审核结报等重点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对照国家和省市安排的2012年专项审计和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方案,靠实责任,限期进行全面整改。
三、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4日上报市新农合办。同时上报各县区2012年国家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以及2012年县本级新农合基金审计报告。
联系人:曹崇岩 联系电话:8213007
电子邮箱:qswsy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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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卫生局
2013年6月28日
抄送:各县区新农合局(办)
庆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