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卫生局文件
张卫发〔2013〕117号
今年3月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第二考核组对我市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近日,省卫生厅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结合通报精神,我局对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要素进行梳理,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请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切实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绩效考核专家组及技术指导团队,制定《张掖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表》(见附件),逐一明确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和机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绩效考核和技术指导责任机构、责任领导,负责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各县区卫生局要成立局长任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规范有序、保质保量地开展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职责
市卫生局由疾控科牵头,分别由规财科、妇社科、法监科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明确一个科室牵头主抓日常工作。各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信息收集和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工作。具体职责分工是:疾控中心负责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及健康教育7个方面的项目工作;妇幼保健院负责健康档案、儿童、孕产妇3 个方面的项目工作;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中医治未病2 个方面的项目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县区卫生局要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项目任务。原则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分别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并承担分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三、强化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大项目绩效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充分调动基层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市卫生局拟制定印发实施《张掖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市卫生局每年对各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2次综合考评和通报公示,考核结果与市本级项目配套资金拨付相挂钩。各县区卫生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层层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资金拨付和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各县区卫生局每季度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1 次绩效考核,年考核不少于4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对承担具体项目任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科室和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各级各次考核要做到有通知、有标准、有记录、有通报、有档案、有整改。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项目绩效考核。
四、严格抓好项目资金管理运行
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科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拖延拨付项目资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和服务次数,不得对服务过程敷衍了事,达不到服务质量要求,更不允许未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各县区卫生局要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一次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基层财会人员进行1次系统化培训,确保项目补助资金安全运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要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挪用和占用。近期,市卫生局将联合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张掖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机构、原则、范围和要求。各县区也要健全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保证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确保广大群众真正免费享受到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加强项目工作人员培训
要把基层公卫人员基本公共卫生业务培训和政策培训与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个人待遇相挂钩,切实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有效提高其认识水平和服务能力。市卫生局将召开一次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会议,以示范典型促使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整体推进。各县区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年专项培训不少于2次。近期,各县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邀请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技术执行等方面的专家,到本县区举办1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培训班,逐一解答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力促基层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把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列入重点培训对象,每年举行一次全员集中培训考核,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做到常态化、全覆盖。要建立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至少每季度对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书面通报,整改问题,改进工作。
六、加大项目政策宣传力度
各县区要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活动,利用各个重大医疗卫生活动机会,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特别是免费进行健康服务等核心内容的宣传力度,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自愿接受健康服务的主动性。要通过定期和经常性地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知识咨询等,通过医务人员上门随访服务,向广大群众提供一些适用的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引导广大群众形成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的良好卫生保健意识。各县区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年对群众的卫生政策特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集中宣传讲座活动不少于6次。
七、严格落实项目责任追究制
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由所在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请相关部门在3个月内对该机构负责人作出撤职或降级处理并调离,同时任命新的单位负责人;凡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由所在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项目执行机构资格。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针对以上问题未及时严肃处理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向该县区党委、政府作出情况通报,并建议对卫生局局长按行政不作为给予处理。对考核结果争议复核确实的,以复核检查结果为准,同时对执行考核的专家组进行通报批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工作人员实行定人包户责任制,工作绩效与工作人员晋升职称、评选先进、外出学习和推荐提拔相挂钩,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职责落实不规范、不真实、不到位的进行行政问责。
八、规范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一)健康档案工作。一律采用新《规范》的要求,及时建立、更新和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对《规范》中新增的服务项目(内容)要通过插入活页、添加信息等方式补充完善档案内容;对未按《规范》建立、补充或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今后工作中均按“不规范档案”处理,各级在信息报送时一律不得统计在内,否则视为虚假档案。要加强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特别要加强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管理数据底册的建立,确保数据来源清晰,项目管理规范。在今后检查或考核中,对不能提供数据底册的,一律视为无效档案。
(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要求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影像等资料。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相关表单、记录和体检项目要与《规范》严格一致,健康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化验单要存档,体检表中血糖、血压项目必须规范、真实填写。
(四)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规范》要求,全年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和1次健康体检,新建档案患者按照相应要求的次数随访。随访表与健康体检表设计与记录符合《规范》要求。连续两次血压控制不满意有建议转诊记录。
(五)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全年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和1次健康体检,新建档案患者按照相应要求的次数随访。随访表与健康体检表设计与记录符合《规范》要求。连续两次血糖控制不满意有建议转诊记录。
(六)健康管理服务。要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健康档案管理形式、内容符合《规范》要求。访视记录正常符合《儿童健康档案核查表》所列规范。按国家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要求,按儿童年龄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频次。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填写要规范、无漏项。
(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要及时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产后访视记录正常,符合《孕产妇产后访视档案核查表》的内容。孕产妇产后出院后入户随访,应与新生儿随访同步进行。产后一般健康状况描述并填写乳房、恶露、子宫、伤口恢复情况,若有异常,应具体描述。
(八)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访视记录正常,符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核查表》的内容。知情同意、既往治疗情况、经济状况均为2011年版新增内容。
(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要求有“报告事件/线索”、“协助巡查”等5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与记录。《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记录完整、内容齐全、书写规范。
(十)预防接种。在进行入学入托查验工作中,要重点加强掌握查验判断标准、跟踪漏种儿童补种进度、补种记录、及时登录证(卡)等工作。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的记录以及报告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制度建设文件等。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必须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的记录,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有报告管理制度。
(十二)中医药服务。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合理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和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相关记录和资料完整。
九、建立“两档一卡四制两册一套图表”管理模式
“两档”指:一是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并保证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是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从2013年起,各县区要统一印制使用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标准的健康档案及相关信息表、管理卡等表单或记录,凡与《规范》格式内容等不一致的表单、记录一律停止使用。“一卡”指为每一个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发放一张载有其基本信息和联系信息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四制”指:一是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二是实行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三是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统计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将服务记录、服务日期、对象、数量、质量、提供人等详细资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每月上报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审核备查)。“两册”指:一是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册,二是在居民户家庭建立健康管理服务册。“一套图表”是指以县为单位,本着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利于工作的原则,指导每个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一套以项目政策、组织管理、责任分工、管理制度、信息报送、服务单元、居民构成、随访提示和数据月报等图表,统一悬挂在固定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张掖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表
张掖市卫生局
2013年6月21日
抄送:省卫生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张掖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