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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敦煌卫生信息局 更新:2013/7/12 字体: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甘卫函发〔2008〕335号

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医院::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对全省护士换领新执业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领新执业证书人员条件
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
二、各级卫生部门职责 
(一)省卫生厅负责受理省属医疗机构和中央部属及省属单位、厂矿所属60张以上床位医院的材料审核、制证和全省证书的复审盖章工作;
(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所属医疗机构和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材料审核、制证工作;
(三)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录入辖区内6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含中央部属及省属单位、厂矿60张以下床位医院)的护士信息和所属医疗结构的材料初审、集体上报工作;
(四)全省6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录入本机构的护士信息及材料初审、集体上报工作。
三、换发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换证后存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该表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和甘肃省卫生厅网站(www.gsws。gov。cn)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2008年5月12日前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五)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一份);
(六)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考核合格证明(一份);
(七)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四、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时间安排
   (一)材料收集:在2008年12月1日前完成;
   (二)注册软件预定及培训:各市(州)卫生局在11月10日前统一上报辖区医疗机构注册软件需求电子版清单;2008年10月23日?25日由北京民科电子技术研究所在兰州培训省属医疗结构和市(州)护士注册软件系统操作师资人员;
   (三)信息录入及审核:各市、州卫生局及各级医疗机构要在2008年12月1日前完成软件的安装工作,并投入使用;
   (四)制证、盖章:全省护士换证工作要于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请各市、州提前预约盖章时间)。
五、软件培训会议
  (一)时间:2008年10月23 日报到,24 日开会,25 日离会。
  (二)参会人员:各市(州)卫生局医政科、综合医院,省属各医疗机构及在兰中央部属及省属单位、厂矿所属医院和省属民营医院的护士注册软件系统操作人员各一名。
  (三)地点:兰州西北宾馆
  (四)内容:
1.安排部署换发新护士证书工作。
2.北京民科电子技术研究所培训注册软件操作系统。
(五)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住宿每人每天40元。
六、其他
(一)原护士注册软件不再使用,旧证书出省变更只加注意见和盖章不导数据,入省变更也只需盖章不要求数据。
(二)省内变更的护士直接在现执业机构办理换发证书事宜。
(三)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地方护士不在地方换发新证书。
(四)护士执业注册费仍执行原标准。
联系人:省卫生厅医政处   苏平   史建平 
电话(传真):(0931)4818204
电子信箱:gswstyzcsjp@163。com
 
 
 
 
 
  相关表格下载:  
   表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表2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表3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二○○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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