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市卫发[2010]98号
转发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增补肠道
病毒71型IgM抗体测定临
床检验项目的通知>的
通知》的通知
市属及驻玉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增补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转发卫生部关于增补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
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部关于增补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 〕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七月五日
卫生部关于增补肠道病毒71型
IgM抗体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于2007年印发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卫医发〔2007〕180号,以下简称《目录》)。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增补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纳入《目录》,请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