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及录取聘用人员的通知
汉卫办发〔2009〕91号
各项目县卫生局:
现将汉中市2009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下发给你们,请及时联系本县参加考试人员核对考试成绩等个人信息。
汉中市2009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录取聘用工作按首次录取和补录两个步骤进行。
一、首次录取:各项目县按照报考本县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聘用。
二、补录:各项目县首次录取考生工作结束后,全市招考名额空缺人数按照以下原则补录聘用:
1、愿意服从调剂且首次未录取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空缺名额。
2、空白(无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数量较少的项目县优先录取。
3、山区项目县优先录取。
录取聘用的考生由各项目县按照本县空白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分配。本次招聘未招满考生的项目县列入下一年招聘计划。
录用考生自名单公示之日起7天内,应主动与应聘项目县卫生局联系,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者,作为主动放弃此次招聘资格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汉中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2626709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