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卫生局
关于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的公告
根据省卫生厅安排,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为每个无执业医师的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一名执业医师,开展注册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内的临床、公共卫生、中医、医技工作,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
招聘条件、报名程序、工资待遇等请登录汉中卫生信息网查询或与户口所在地县卫生局联系。
凡符合招聘条件且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请到所在县卫生局申请报名。
咨询电话:2626709 联系人 周伟
附《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
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缓解我省城乡、地区之间卫生人力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现状,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现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精神,制定我省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有益探索。通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和鼓励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4年时间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为无执业医师的贫困区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一批执业医师,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
(二)年度目标。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分4年完成。今年开始试点,完成2008年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50名。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范围扩大到其它市县。
三、试点原则和实施范围
(一)试点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单位需求、个人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有真才实学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实施范围。招聘执业医师到无执业医师的贫困区县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开展注册执业范围内的临床、公共卫生、中医、医技工作﹔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