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卫生局关于曾经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
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发放名单公示的函
根据区政府办汉政办发[2011]48号《关于认真做好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汉劳社字[2011]45号《关于印发〈汉滨区“八类人员”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发放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从2011年5月5日至5月20日对曾经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核,共确定符合条件人员2691人,其中自2010年1月—2010年12月起执行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共1127人,截至2010年11月30日不满60周岁1564人。现将全部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1年5月23日-2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举报。举报要求提供书面举报材料,说明举报对象的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和住址(见公示名单),并详细说明举报内容,以便查证、核实。举报人如需了解查处结果,请在举报信中写明举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回复。
附:汉滨区“八类人员”新农保加工龄补贴申领花名册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