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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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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新区管委会,矿务局、陕煤建司卫生处,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卫生部决定从2007年下半年起实行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现将《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卫生局(两处)积极组织所属医疗机构做好实施直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配置计算机,选派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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