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零时起,常德市的澧县、临澧和桃源县(第三批实施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定的药物和省增补198种非目录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至此,基本药物制度将全面覆盖我市9个县市区,以及4个管理区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一制度的实行将改变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现状,大大减轻群众用药负担。